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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程序
 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22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江西省标准化管理条例》、《江西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程序。

  1、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需携带下列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文本一式两份;

  2、登记程序
   (1)填写《南昌市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表》一式两份;
   (2)填写《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
   (3)标准化专职人员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企业和产品执行标准证书》上签署意见及登记日期,并加盖专用章;
   (4)按规定缴费;
   (5)企业有申报产品标准备案时,同时办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手续。

   3、有关规定
   (1)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变更后,应及时抽原受理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重新申报登记;企业合并、名称更改的,原证书注销,重新办理登记;
   (2)《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每年进行年审,合格的加盖年审证章;
   (3)市属企业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区、县属企业到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经登记的企业产品标准为有效标准,方可作为生产、销售和签订合同的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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