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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国际标准认可程序
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22日
依据《采用国际产品标志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一、企业应准备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备案报告 内容包括:采标产品名称,采用的来源、产品达标状况、批量生产情况、备案单位(盖章);
2、提供采用国际的我国标准文本,如属于采用国际的企业标准,应附报采用标准的中文译文;
3、产品是按采标的企业标准生产的,必须提供由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行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出具的采标企业标准符合等同、等效采用相应国际标准要求或符合相关国际标准规定的证明材料;
4、提供能证明稳定生产的产品质量检验数据(近三次的)和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规定的结论。
二、备案审查
1、产品按照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2、采标产品的各项质量要求稳定地达到所采用的规定,并达到批量生产能力;
3、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作的实施采标标志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三、颁证
1、对符合要求的,颁发《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
2、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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