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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及时提出制订质量管理与监督、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计划,协助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 组织协调全市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查处跨区(市)县、跨行业以及影响全市经济发展的涉及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案件;组织、指导、监督质量技术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系统内行政执法行为。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
3. 管理全市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生产、服务领域中提供的产(商)品的质量监督;规范生产、服务领域中的质量行为;组织对重点产(商)品质量实施重点监督;受理质量投诉、举报,管理产(商)品质量促裁的检验、鉴定。
4. 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拟定提高我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方法和体系。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5. 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负责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工作;实施标准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农业地方标准的计划、审批、编号、发布;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 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保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组织制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受理计量投拆、举报;负责调解计量纠纷,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对社会公正、公用等计量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7. 统一管理和监督全市质量、计量的认证认可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执行认证认可工作的规章、制度;贯彻实施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制度;依法对与质量监督相关的检测技术机构及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假冒认证标志的产品以及违反有关认证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8. 综合管理全市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品监督检查。
9. 组织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人事工作、离退休和社会保障工作、经费和国有资产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系统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对全市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推行质量技术监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信息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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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98-8292365 地址:景德镇市新村西路27栋 邮政编码: 3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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