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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景德镇市《锅炉作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04日 

关于举办全市《锅炉作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法规及文件精神,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具体培训考核由景德镇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相应工作。为便各单位合理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人员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三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复审人员应在期满三个月前提出申请,超过有效期的,作自动吊销处理,需从新报名参加考核。

二、        培训考核费

执行赣发改收费字【20071631号及赣发改收费字【20081610号,具体收费标准为510/人。账号:(单位名称: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户行:农行景穗分理处、账号:3322101040003839

三、        其它

  报名时间:201103070317

报名地点地点:景德镇市特种设备考试机构(曙光路400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二楼)

培训时间:201103200330

联系人:张细古      联系电话:8290024   

景德镇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

0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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