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法规及文件精神,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相应工作。为便各单位合理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根据景德镇市局《关于印发2009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计划通知》的要求,8月份开展场(厂)内车辆作业人员考试培训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人员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三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复审人员应在期满三个月前提出申请,超过有效期的,作自动吊销处理,需从新报名参加考核。
二、 培训考核费
执行赣发改收费字【2007】1631号及赣发改收费字【2008】1610号,具体收费标准为510/人。账号:(单位名称: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户行:农行景穗分理处、账号:3322101040003839)
三、 其它
报名时间:2010年3月25日至 4月8日
报名地点地点:景德镇市特种设备考试机构(曙光路400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二楼)
培训时间:2010年4月9日至4月12日
联系人:余云峰 联系电话:8290024
景德镇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