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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管理有新规:七类内容不得出现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年08月20日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国食品在标识方面将更加严格。其中规定:七类内容不得出现在食品标识中,如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等。此外,在调料、饼干等预包装食品中明明加入了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却不在其包装上标注的做法,今后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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